林俊杰要告香香翻唱
 
浙江在线 http://www.zjonline.com.cn
2005-3-2 11:00:17
 

  杨臣刚《老鼠爱大米》的版权风波刚平息不久,与他同属飞乐公司、演唱女声版《老鼠爱大米》的香香又惹侵权纠葛。香香的两张专辑都翻唱了林俊杰第二张专辑的主打歌《江南》,其唱片公司却未向林俊杰所在的海碟音乐支付应有的版税。昨日,海碟音乐负责人毕晓世气愤地说:“这种不尊重创作者的辛劳,拿来就用的做法,和地下盗版没有任何区别。”作为这首歌的曲作者、原唱,身在新加坡的林俊杰也感到非常气愤,JJ(林俊杰爱称)希望自己的著作版权受到尊重。

  两次翻唱均属侵权

  毕晓世介绍,香香出了《老鼠爱大米》、《猪之歌》两张专辑,都收录了翻唱的《江南》。他说:“《老鼠爱大米》中的《江南》,用了词曲、伴奏,当时我们就发出警告:这是侵权,绝对不能原谅。没想到他们置之不理,还出了第二版,简直无视创作人的辛劳。”

  香香经纪人称买了版权

  香香网上的宣传资料中写道:“香香为众多Fans所熟悉,她曾以甜美的歌声翻唱林俊杰的《江南》等40多首歌曲,她翻唱的歌曲的点击率多达1000万人次,成了目前最受欢迎的网络歌手。”记者致电香香的经纪人雅旋。她说:“我们曾经付费,从著作权协会买了《江南》,应该签署了协议,有授权书,所以没有侵权。”当被要求拿出授权书时,她表示,公司的法律事务统一管理这些文件,不方便拿出来。雅旋说:“让林俊杰公司找著协好了。”

  林俊杰一方坚持告到底

  对于香香经纪人的说法,毕晓世解释,公司与著协有约,他们旗下的作者,著协不可以代收版税。他说:“法律规定,如果要用歌曲,只有在找不到歌曲的作者所属公司时,才可以找著协。林俊杰的《江南》去年才推出,对方不可能不知道我们公司。就算他们给钱,著协都不可能收取,所以著协根本不可能给他们授权书。”林俊杰所属公司将保留起诉的权利。
  

 
来源:四川在线--华西都市报 时间:2005-3-2 10:49:26 作者:李姝

   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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